赛络纺的英文翻译英语怎么说-风之城


2023年3月30日发(作者:rubb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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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翻译中情态动词的用法

法律英语翻译情态动词用法

shall和should

shall在合同文件中是使用频率最高的词,在合同文件中

shall表示强制性承担法律或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在表达“应

该”或“必须”做思念已故亲人的句子 某事时,应用“shall”而不能用“must”

或“should”,但有时可用“will”,力度比shall弱。

Should在法律文件中往往作“if”解,只表示“如果”

之意。

如:

Theboardmeetingshallbecalledandpresided

thechairmanbeabsent,

thevice-Chairmanshall,inprinciple,calland

presideovertheboardmeeting.

文中:

两个shall,都表示有责任做,应该做之意。

Should:If表示如果。

boardmeeting:董事会会议。

presideover: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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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可译为: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长召集、主持;如董事长缺席,原则

上应由副董事长召集、主持。

shall,may和must的否定句

Shall在法律条文、合同条款处在两种情况下可以不译

外,主要可以被译成“须”、“应”和“应当”等。但shall

与not或其他否定形式(如用否定词No/neigher开头的句

子)连用时,一般不能顺其自然,译成“不须”、“不应”或

“不要”、“不可”、“不应当”,因为这几个词的意思在汉

语里主要表示“建议”或“忠告”;在语用上,口语色彩较

重,表示“禁止”的语气不够强烈;大量既定的权威性文献

表明:shallnot及类似否定式短句的最通常、最恰当的译法

是“不得”,因为“不得”在汉语里与“禁止”一词同义,与

法律英语中含shall的否定句所要表达的意思相同。试看以下

各例:

1.TherightsandfreedomsenjoyedbyHongKong

residentsshallnotberestrictedunlessasprescribed

strictionsshallnotcontravenethe

provisionsoftheprecedingparagraphofthisArticle.

香港居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除依法规定外不得限制,此

种限制不得与本条第一款规定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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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TheChairmanandVice-ChairmanoftheStanding

Committeeshallservenomorethantwoconsecutive

terms.

shallberevokedbyanypresumptionof

anintentiononthegroundofanalterationin

circumstances.

凡以情况有变为理由,而对立遗嘱作出推定者,该遗嘱不

得因该项推定而撤销。

4.NeitherPartyheretoshallassignthis

Agreementoranyofitsrightsandinteresthereunder

withouttheotherParty’spriorwrittenconsent,

whichshallnotbeunreasonablywithheld.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该另一方不

得无理拒绝同意),不得转让本协议或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

权利和权益。

翻开任何香港法例的中译本(真确本)或中国法律的英

译本,shall在否定句中,不管其句型如何–或在该

情态动词后加上not、或在句首添上一个No,或与任何其他形

式的否定词搭配(如shallservenomorethan…

twoterms),在绝大数情况下,与shall搭配的否定词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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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成“不得”。此外,neitherparty…shall+do

的句型也同样翻译成“任何一方不得做某事”。

这里归纳出的是shall+not在法律文件英译汉中最常用

的一种译法,并不意味着这就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翻

译规律。尽管法律篇章的翻译比较特殊,但任何翻译经验的总

结都不能生搬硬套。任何一个词的正确翻译都得根据上下文及

在特定情形下的语言表达习惯来确定。

例如,在下列例句中的最后一句–“卖方不应负

责”,就不能改成“卖方不得负责”,否则该句子在中文词语

搭配上就违背习惯用法。

lshipmentortransshipmentshallbe

permittedunlessotherwisestatedonthefacehereof.

TheSellershallnotberesponsiblefornon-shipment

orlateshipmentofthecontractedgoodsduetocauses

beyondtheSellers’controlorcausesduetothe

failureoftheBuyerstoprovideintimetherelative

letterofcreditorotherinstructionsrequestedby

theSellers.

应准许分批付运和转运,除非本合约正面另有规定。合约

规定的货物若因卖方无法控制的原因或由于买方未能及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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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的信用证或卖方所要求的其他指示而不付运或迟付运,卖

方不应负责。

又如下例:

6.…thePurchasershallthereuponbe

deemedtohaveacceptedthetitleoftheVendorand

shallnotbeentitledtoraiseanyrequisitionor

objectioninrespectofanyofthemattersaforesaid.

…买主即被认为已经接受卖主的所有权,并无权

在上述任何问题方面提出任何要求或反对。

如果我们把后半句改成“并不得有权…”,则整

句译文就会显得不伦不类。因此,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此处只

是揭示shall在否定句中一个最常用的译法而已;主要适用

于本文揭示的在肯定句中shall可被译成“须”或“应”这一

类型的否定句;基本上不适用shall文言文《三峡》 可以不译的这一类型的否

定句。

在法律文件中,可汉译为“不得”的情态动词当然并非是

只有跟shall有关的否定句,与may相关的否定句也同样可译

成“不得”:

7.中英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

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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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epartmentsoftheCentralPeople’s

Governmentandnoprovince,autonomousregion,or

municipalitydirectlyundertheCentralGovernmentmay

interfereintheaffairswhichtheHongKongSpecial

AdministrativeRegionadministersonitsownin

accordancewiththisLaw.

8.外观设计专利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

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

品。

Afterthegrantofthepatentrightforadesign,

noentityorindividualmay,withouttheauthorization

ofthepatentee,makeorselltheproduct

incorporatingitsorhispatenteddesign,for

productionorbusinesspurposes.

9.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

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

书记载的范围…

Anapplicantmayamendhisoritsapplicationfor

apatent,buttheamendmenttotheapplicationfora

patentforinventionorutilitymodelmaynot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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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thescopeofthedisclosurecontainedinthe

initialdescriptionandtheclaims…

rPartymayassignthisAgreement,in

wholeorinpart,withouttheotherParty’s

priorwrittenconsent,exceptto(i)anycorporation

resultingfromanymerger,consolidationorother

reorganizationinvolvingtheassigningparty.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协议的全

部或部分,除非转让给(i)涉及转让方的因兼并、合并或其他

重组而产生的任何公司..

从上面四个例子(例7-10)可以看出,Noone/neither

partymay+do和Oneshallnot+do句型的译法是完全相

同的,对等的中文一定是“某人不得作某事”。但还必须指

出:在英文法律篇章中,may偶尔也等同shall,作同等的强

制词使用,这在较古旧的法律文本中更是如此;语法书上也

确认这种用法。但在大量的现代英语法律文献中,may当

shall的案例仍然不多,而且有日趋减少的趋势。为了避免与

may的主要用法(当作许可)产生混淆,我们建议能用shall

的地方尽可能不用may,能用shallnot的地方,尽可能不用

may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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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值得一提的是:must虽然也是法律篇章中的一个主

要情态动词,而且具有小学生手抄报图片大全 最强的强制性,但在法律篇章中几乎没

有该词直接的否定形式(即mustnot)的位置,尽管该词的

否定形式在普通问题的篇章中并不少见:如Carsmustnot

beparkedhere.(此地不准停车。)以及Youmustnottell

alie.(你不可以说慌。)如同shallnot和maynot一

样,mustnot也表示一种禁令,通常译为“不可以”或“不

准”,但不能或不宜译为“不得”。要说原因,在语法上是无

法解释的,这只能说是法律语言使用上的另一个约定俗成。尽

管在语感上,must的强制性比任何一个情态动词都要强烈,

但其否定形式,即mustnot的语气比起maynot,shallnot

相对较弱,所以将mustnot译成“不可以”或“不准”是合

理的;而在汉语里“不可以”、或“不准“除了强制作

用较弱以外,口语色彩较浓,所以在严肃的法律文体中,一般

不用“不可以”和“不准”而是用“不得”去表示某种

禁令。

shall

Shall在法律英语中的词义不同于普通英语中的词义。它

在法律英语中主要表示“指示性”、“施为性”含义和行使权

利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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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登书屋法律词典》对shall的法律释义包括以下三

项:

1.在特指法规或司法解释中表示命令、必要性和强制性

(expressingmandate,necessityorcompulsion,

especiallyinstatutoryorjudicialdirectives)。

2.表示决心、肯定、强调(expressingdetermination,

certaintyandemphasis)。

3.表示计划、意愿与预期(expressingfuturity,

especiallyplan,intentionorexpectation)。

从这里的法律词典释义中我们可以理解为shall表示

“命令”时,即法律语言中的“指示性”。“强制性”的含义

即指法律语言中的“施为性”。“必要性”的含义即为法律语

言中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释义“决心”、“肯定”、“强调”多是为了强调

法律语言的语势,起修饰作用。

至于第三条释义则一般用于法律合同等实务性法律文书

中。由于法律语言多是恒定语言,习惯上shall在法律语言

表述中不用于表示将来时,而且时态变化一般也不用在法律法

规的表述中,因此shall在法律英语中的歧义只可能出现在

表示法律义务还是表示法律语言的修辞作用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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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英语法律和合同条文的主句成分中的shall,在汉语

中有很多种译法。通常被译成“须”、“应”,有时被译成

“应当”,也有时译成“要”、“将”、“可”,还有被译成

“必须”,甚至被完全忽略不译的。试看以下各例。

efjusticeoftheCourtofFinalAppeal

andtheChiefJudgeoftheHighCourtoftheHongKong

SpecialAdministrativeRegionshallbeChinese

additiontotheprocedureprescribedinArticles88

and89ofthislaw,theappointmentandremovalof

judgesoftheCourtoftheHongKongSpecial

AdministrativeRegionshallbemadebytheChief

ExecutivewiththeendorsementoftheLegislative

CounciloftheRegionandreportedtotheStanding

CommitteeoftheNationalPeople’sCongressfor

therecord.

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

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担

任。除本法第八十八条和第八十九条规定的程式外,香港特别

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和免职,还须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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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

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theelectionorrecallofchief

procuratorsofpeople’sprocuratoratesshallbe

reportedtothechiefprocuratorsofthe

people’sprocuratoratesatthenexthigherlevel

forsubmissiontothestandingcommitteesofthe

people’scongressesatthecorrespondinglevel

forapproval.

选出或罢免人民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

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宪法)

3.Shipment:TheDateoftheBillofLadingshall

beacceptedasaconclusiveevidenceofthedateof

shipment.

付运:提货单的日期须被承认为付运日期的确实证据。

4.Onewhoinstigatesotherstocommitacrime

shallbepunishedaccordingtotheroleheplaysin

instigatesapersonunderthe

ageofeighteentocommitacrimeshallbegivena

heavierpunish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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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处

罚。教唆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刑法)

5.IftheBuyersfailtonotifyand/orforward

fulldetailswithintheperiodspecifiedabove,the

Buyersshallbedeemedtohavewaivedtheirrightto

assertanyclaim.

如果买方未能在上述规定的期间内通知和(或)寄出完整

的细节,那么买方将被认为放弃提出任何索赔的权利。

6.IntheeventtheBuyers’suchappointment

doesnotarriveintime,theSellers’systemof

inspectionshallbefinalandbindingupontheparties

concerned.

万一买方对这种委托未能及时到达,卖方的检查制度将是

决定性的并对有关各方有约束力。

7.Quantity,unlessotherwisearranged,shallbe

subjecttoavariationof5%plusorminusat

Seller’soption.

量:除非另作安排,量可由卖方选择作加或减5%的变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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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Suchcompensationshallcorrespondto

therealvalueofthepropertyconcernedandshallbe

freelyconvertibleandpaidwithoutunduedelay.

…征用财产的补偿应相当于该财产当时的实际价

值,可自由兑换,不得无故迟延支付。

9.ThePurchasershall,uponreceiptof

Corporation’srespectiveinvoicestherefor,pay

toCorporationallamountswhichbecomeduebythe

PurchasertotheCorporationhereunder,including

withoutlimitationanamountequaltothetaxesand

duties.

收到公司的各种发票后,买方必须立刻付给公司已到期应

付的所有款项,包括各种税收费用在内,不得有例外。

10.Thecontractorshallbeentitledtousefor

thepurposeoftheworkssuchsuppliesofelectricity

andwaterasmaybeavailablethereforonthesiteand

shallpaythepurchasersuchasmaybereasonablein

thecircumstances,andshallathisownexpense

provideanyapparatusnecessaryforsuch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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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有权利用工地上原有的供电供水进行施工,但须向

业主交纳合理的水电费,并要自己承担用去安装供电供水所需

仪表。

11.TheBoardshallhavesuchjurisdictionand

powersasareconferredonitbythisoranyother

Ordinance.

仲裁处具备本条例或任何其他条例授予仲裁处的司法管辖

权及权利。

12.AllHongKongresidentsshallbeequalbefore

thelaw.

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综上所述:shall的译法显然五花八门,至少有八种之

多。例1将shall译成“应”和“须”,例2、例3译成

“须”(或“须”被译成shall);例4将shall译成“应

当”;例5、例6译成“将”;例7、例8译成“可”和

“应”;例9则译成“必须”;在例10中,其中一处不译、

另一处译成“须”,后一处译成“要”;而最后两例,即例

11、12,不译,即在汉语文本里找不到对应的译文。

shall与must的用法和译法对比

这篇文章中,我们试将shall与must的用法和译法作些

对比。根据中文对有关强制词的定义,法律权威译文的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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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以及学术界用词习惯,可以这样界定:在“应”、

“须”、“应当”、“将”、“可”、“要”以及“必须”这

一系列作为翻译shall的对应词中,“必须”语气最强,强

制性最高;“须”可以看成是“必须”的省略形式,强制性次

之;“应”强制性更次之,可以看成是“应当”的省略体;

“可”几乎已失去强制性,表示一种许可;“将”则是将来时

态的辅助词,只有时间概念上的含义,没有任何强制意味,

“要”则是比较口语化的一种强制表达方式。而法律英语中的

shall,如上所述,当作为情态动词与第三人称一起使用时,

它表示命令、义务、职责、权利、特权和许诺等。毫无疑问,

从理论上来讲,当shall用作表示命令、义务和职责时,将

其翻译成“必须”,是成立的。但在法律草拟专家和该领域的

翻译专家的实践中,尤其是在具权威性法律文献的翻译实践

中,以must对应“必须”的惯例似乎早已确立,例如:

efExecutiveoftheHongKongSpecial

Administrativeregionmustbeapersonofintegrity,

dedicatedtohis/herduties.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廉洁奉公、尽忠职守。

2.Publicservantsservinginallgovernment

departmentsoftheHongKongSpecialAdministrative

RegionmustbepermanentresidentsoftheReg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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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servantsmustbededicatedtotheir

dutiesandberesponsibletotheGovernmentofthe

HongKongSpecialAdministrativeRegion.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部门任职的公务人员必须是香港

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公务人员必须尽忠职守,对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

以上两则译文援引自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对基本

法的中英文版比较中,我们发现带有“必须”的句子只有八

个,英文版中除了两个例外(其中一句是用shallbe

required这种双重强调式的句型结构来处理的),其余六句

都是用must句型来表达的。Shall在该法律中使用了几百

次,除了shallberequired这一双重强调句式外,都没有翻

译成“必须”。所以,这一权威性双语法律条文(或译文)在

处理shall一词时的选词取向是很清楚的:凡中文版条文用

“必须”之处,英文版不用shall来表达,而基本上是用

must;反之,在基本法英文版出现的shall中,在中文条文中

不用“必须”,而是分别用“应”或“须”及其他形式来表

达。

倘若我们对比一下我国涉外法规的原文本与翻译文本,这

种让迂腐是什么意思 “应当”对应shall以及让“必须“对应must的选

词取向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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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除本法第十四条规

定的以外,都必须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

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专利权的所有权单位或者持

有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

ExceptasprovidedforinArticle14,anyentity

orindividualexploitingthepatentofanothermust

concludeawrittenlicensingcontractwiththe

patenteeandpaythepatenteeafeeforthe

exploitationofitsorhispatent.…Theentity

owningorholdingthepatentrightonajob-related

invention-creationshallrewardtheinventoror

designer.

这项法律规定与常理是完全吻合的:任何人利用他人发

明的专利,必须与专利权人订合同,并有所付出。否则,这就

是侵权。但专利权持有单位是否一定要给予专利的职务发明人

任何个人奖励,则不必用必须去强制。倘若该发明人领的是单

位的工资,住的是单位的房子,用的是单位的设备,而且又是

利用正常上班时间搞的创造发明,有关单位未必一定要给予

奖励。但作为国家鼓励创造发明的政策,单位应当给予有关个

人适当奖励,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个人从事创造发明的

积极性。所以,上例15原文用“必须”和“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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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情合理。译文则用must对“必须”,“shall”对“应

当”,更无可非议。翻译中选词如此具有区别性,体现了法律

翻译的严肃和准确性。

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下被国内翻译权威和法律专家反复重译

达十多次之多的宪法英文版。虽然英文版的宪法不是严格按照

以英语为母语国家法律条文目前最通行的主句谓语动词的标

准时态和句法结构来翻译,但其使用的动词时态和选词标准还

是有规律可循的,而且该译本也已被欧美法律界所认可并广泛

引用。

4.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

触。一切国家机关的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

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必须予以追究。

…NoLaworadministrativeorlocalrules

stateorgans,thearmedforces,allpoliticalparties

andpublicorganizationsandallenterprisesand

undertakingsmustabidebytheConstitutionandthe

sinviolationoftheConstitutionandthe

lawmustbelookedin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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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

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

会公德。

Citizens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mustabidebytheConstitutionandtheLaw,keepstate

secrets,protectpublicpropertyandobservelabour

disciplineandpublicorderandrespectsocialethics.

虽然我们可以在其他一些法律条文的译本中找到shall或

may被译成“必须”的例证,但那种译法毕竟比较偶然。所

以,我们建议:法律英语中的shall不应译成“必须”,而应

把“必须”的任务留给must去完成。

什么情况下shall可以不译?

Shall不译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一、在具有较长时效的一般性法律条文中(如基本法和

宪法),即对对象较为笼统的的广大民众实施的法律,而不是

时效性很强、实施范围狭窄的指令、通令和命令中。因为立法

者或统治者总希望他们制定的主要法律是金科玉律,千古不

变。而已经付诸现实的法律总是“在对民众说话”的,要求其

实施对象过去遵守、现在遵守、将来也遵守。所以法律条文的

表达形式跟真理、自然法则、定律的语言表现形式一样,主句

动词时态通常都采用一般现在式。此外,正因为其为法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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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本身就有“律人”的作用,即使条文中没有出现

“须”、“必须”、“应”、“应当”等带有强制意味的助动

词,它仍然对其实施对象有制约作用。如果将香港特别行政区

基本法的中英版加以对照,我们会发现英文版中的160条条文

中使用了200多个shall,但在中文版中只能找到26个对应

的“须”或“应”和一个误用的“可”。这就是说,在绝大

数情况下,shall如同英语中某些情态动词或助动词一样并不

一定需要译成中文的。例如:

1.AllHongKongresidentsshallbeequalbefore

thelaw.

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ThehomesandotherpremisesofHongKong

aryorunlawful

searchof,orintrusioninto,aresident’shome

orotherpremisesshallbeprohibited.

香港居民的住宅和其他房屋不受侵犯。禁止任意或非法搜

查、侵入居民的住宅和其他房屋。

二、在法律和普通合约条文中,当shall之后所跟的动词

本身就能表达权利、义务或责任以及主句的基本结构为shall

+be+predicative(表语)时,通常也是不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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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heboardshallhavesuchjurisdictionand

powersasareconferredonitbythisoranyother

Ordinance.

仲裁处具备本条例或任何其他条例授予仲裁处的司法管辖

权及权利。

4.IftheBuyersfailtoprovidesuchletterof

creditintheSeller’sfavorasprescribedabove,

theSellersshallhavetheoptionofresellingthe

contractedgoodsfortheaccountoftheBuyersor

delayinganyshipmentand/orcancellinganyordersat

anytimeontheBuyersaccountandrisk.

如果买方未能向卖方提供如上规定的这种信用证,卖方有

权选择把合约规定的买上账上的货物转售或随时推迟付运和

(或)撤销任何订单,损失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5.TheLandlordshallnotbeinanyway

responsibletotheTenantforanydamagecausedtobe

saidpremisesorthecontentsthereofarisingasa

resultofthenegligenceofanyothertenantofthe

saidbuilding.

由于该大厦其他任何住户的过失而产生的对该楼宇或其里

面的东西的任何损坏,业主对主租户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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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ProvidedthatshouldthePurchaserorhis

nomineehaveenteredinpossessionofthepremises

herebyagreedtobesoldthePurchasershallthereupon

bedeemedtohaveacceptedthetitleoftheVendorand

shallnotbeentitledtoraiseanyrequisitionor

objectionInrespectofanyofthemattersaforesaid.

倘若买主或其指定人已占有凭本合约出售的楼宇,买主将

被认为已接受卖主的所有权,并无权在上述任何问题方面提出

任何要求或反对。

7.Thecostofandincidentaltothepreparation

andregistrationofthisAgreementshallbeborneand

AdditiontothisthePurchasershallbearandpayall

thecostofMessrs.&torsforservices

inconnectionwiththesaleandpurchaseofthesaid

premises…

本合约草拟和登记的费用和所伴随的费用由卖主和买主共

同负责支付(或:卖主和买主共同支付…费用)。除此

之外,买主还须负责支付某某律师行与所述楼宇买卖有关的服

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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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对照以上中英文本,我们不难归纳出:在法律及合

约条文中,havetheright/power/jurisdiction/obligation

of,havetheoptionof,beresponsiblefor(bear/take

responsibility/costfor),beobligedto,beliableto,

beentitledto,beatlibertyto,beableto,be+

predicativeadjective等动词短语片语是经常用来表示权

利、责任和义务的,如果这些短语前面带有shall,则一般不

能把它译成“须”、“应当”、“应”等。例1至例5均带

有类似短语,在有关动词前面加上“须”或“应”,不但有叠

床架屋之嫌,而且也不符合汉语表达习惯:如果在“仲裁处具

备本条例或任何其他条例赋予仲裁处的司法管辖权及权利”

(例3)及“卖方有权选择把合约规定的买方账上的货物转售

或随时推迟付运和(或)撤销任何订单”(例4)两句中的

“具备”和“有权选择”之前分别加上“须”或“应”或

“应当”,不但句子显得累赘,而且无形之中特别加重了这两

个句子的语气。这在否定句中尤其如此:如果在例5和例6

的“不负任何责任”及“无权”前加上“须”,则会使译文不

堪卒读。另外,从例1、2和例5中可以看出,凡主句句型为

be+predicativeadjective,be之前出现的shall一般都

可以不译。例如,英文销售合约中有关仲裁部分,往往会有这

一类条款:Thedecisionofthearbitratorshall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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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译成中文时为:“仲裁员的裁定为终局的决定”,而

不应译成“仲裁员的裁定应当是终局的决定”。

最后,从例7第一分句中可以看出,凡在约束合约所有

有关方的条文中(“有卖主和买主共同负责支付”),shall

的对应译文–“须”或“应”可以省去不译且不影响

文意,因为如无特殊指示,合约的规定总是要求所有签约方共

同遵守的。但如果该条款只针对其中一方、只对一方有约束

力,则译文中一般不能省略强制性助动词“须”。如例7中的

第二分句“买主还须负责支付”中的“须”字不能省;一旦省

去,合约中文文本中该条文对买主的约束力就会明显减弱,

甚至被误解或;而在对所有有关方均有约束力的条文中,省去

这类带强制性的助动词,无论如何文意是不会被误解或曲解

的。

“将”、“要”、“可”是shall的最恰当译法吗?

首先,将法律条文中的shall译成“将”,我们认为是一

种误译。法律英语中的shall,在条件句中虽然含有将来时态

的意味,但倘若其主语是第三人称,即并非是I,we,you,

那么,将其译为“将”,一定是译者忘掉或不了解shall在此

类文本中的使命:它表示的是命令、义务、职责、权利、特权

和许诺,而并非只是一种时态。所以,shall在法律条文中,

当主语是第三人称时,不能译成“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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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中文里虽然也有强制的含义,可以行使表达命

令、职责、权利、特权和许诺的任务,但是,“要”毕竟是

一个非常口语化的词,在正式、严肃甚至庄严的法律条文里,

我们认为它不元旦节是几月几日 宜登大雅之堂。而且事实上,在以往任何中文法

律文书的表述里–无论是在国家一级的法例中,还是

在地方一级的法规中,都很少发现用“要”来表示条款的强制

性。在权威的英汉法律翻译文献中,也几乎没有译者会用

“要”来表达shall的概念。所以,我们也将其排斥在外。

虽然,在法律条文的英译汉文本中,shall被译成“可”

似乎还不是个别现象,甚至在一些重大的法律条文中也不列

外。例如,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曾有若干处将shall

译成“可”,或将“可”译成shall。如:

1.…Theyshallhavethefreedomtotravel

restrainedby

law,HongKongresidentswhoholdvalidtravel

documentsshallbefreetoleavetheRegionwithout

specialauthorization.

…香港居民有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有效旅行证件

的持有人,除非受到法律制止,可自由离开香港特别行政区,

无需特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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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UpontheestablishmentoftheHongKongSpecial

AdministrativeRegionthelawspreviouslyinforcein

HongKongshallbeadoptedaslawsoftheRegion

exceptforthosewhichtheStandingCommitteeofthe

NationalPeople’sCongressdeclarestobein

contraventionofthislaw,theyshallbeamendedor

ceasetohaveforceinaccordancewiththeprocedure

asprescribedbythisLaw.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时,香港原有法律除由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宣布为同本法抵触者外,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

区法律,如以后发现有的法律与本法抵触,可依照本法规定的

程式修改或停止生效。

可以这样认为:例1的中文版没有任何问题;但英文文

本中划线的shall是法律文书中对shall的滥用。倘若不用

shall,改用一般现在时态,即把句子改为Theyhavethe

freedomtotravelandfreedomofentryandexit.以及

HongKongresidentswhoholdvalidtraveldocuments

arefreetoleavetheRegion..是更简洁的英文,也是更

标准的问题。我们可以根据语感发现,该条法律的中文版中的

内容,并不是强制性的规定:如果在“自由离开香港”之前加

上“须”或“应”便会使句子本身产生逻辑矛盾,就会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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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自由,使“自由离开香港”成为无稽之谈。再说,

根据英语语法专家检验法律英语中shall用法是否恰当的有

关方法(即用must,haveto等强制词来取代shall,以确定

该词是否妥当),例1英文文本中的两个shall均属滥用。

在英文法律条文中出现这种滥用shall现象,主要原因

是法律界和商界的法律条文撰写人时常受行内的legalese,

lawyerism英语的影响,很多人习惯于在法律和合同条文中的

动词前不问青红皂白添上一个shall,本来应该用一般现在

式、一般将来式、现在完成式或情态动词may来表达的地方,

也一概用shall取而代之,以为因此文章就更具“专业”水准

和“法律效力”,故shall被滥用的情形屡见不鲜,甚至在

一些权威性的法律条文中也不例外。对此,翻译人员需要小心

甄别,不要将错就错,不要滥译,必要的情况下甚至要在译文

中予以纠正。如果shall不是明显被用来表示命令和义务的,

我们不必将其译成“须”、“应”和“应当”,而应该根据译

者对上下文的把握程度,用适当的词语译出。而在撰写英文法

律条文时,要慎重使用情态动词。只有表示明显的强制意思,

才可以用must取代的地方(但强制程度或语气并非十分强

硬),才用shall。

例2虽然援引自权威性法律文本,但其中的“可”实际上

也用得不够准确,因为根据上下文,与基本法抵触的现有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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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可”改或“可”不改的,或可停止生效或可继续沿用

的,而是非改不可或必须停止生效的。所以,在该句中恰当的

用词应该是“应”或“须”。英文版的译者把握住了语感和

该法律条文的真髓,将误用的“可”译成shall,这是对的。

总而言之,“可”在中文里不具强制性,它是一个许可

词。虽然shall在法律英文中有许诺的意思,但是,从大量

的法律条文的用词习惯上看,shall的主要任务是强制某人做

某事;况且,许诺并不等于许可。因壑怎么读 此,我们建议将“可”或

“可以”的任务留给法律英语中另一个情态动词may或其他词

语或语言形式去完成,让“可”在一般情况下成为may的对应

词。在这方面,基本法的翻译基本上还是有规律可循的。在英

文版基本法的条文中,may一共出现了75次,除了约10处采

用不译或其他较为特殊的翻译方法,其余的62处都是用

“可”来翻译的。

至此,不言而喻,在中文译本中,与shall对应的合理译

文,剩下的只有“须”、“应”、“应当”和“不译”(即无

对应的中文翻译)。在除基本法和宪法以外的几种主要的法律

条文中,“应当”是一个用得相当普遍的较为正式的强制词。

3.申请发明或者使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

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力要求书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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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apatentapplicationisfiledforan

inventionorutilitymodel,relevantdocumentsshall

besubmittedincludingawrittenrequest,a

specificationandanabstractthereof,andapatent

claim.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同在中文法律条文中,强制词的

使用有很大差别。香港500多个法例的中文文本,尤其是基本

法,基本上不用“应当”,最主要的强制词是“须”和

“应”。而在内地的法律条文中,虽然“须”、“应当”、

“应”都是常用的强制词,但使用频率最高的还是“应当”。

这主要是因为“应当”的正式程度高于“须”、“应”。国

家一级的中国法律草拟专家似乎已经达成一种默契:可用

“须”、“应”的地方目前几乎都用“应当”取而代之;可用

“可”的地方,一般都用“可以”。省略词、缩略词在国家

一级的法律法规中极少使用。除此之外,一般行文中可用

“或”的地方,在这类法律篇章也坚持使用“或者”。不过,

语言中的遣词造句去繁就简的趋势势不可挡。尽管内地的法律

条文中用词较为正式,但在由一般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士草拟的

普通合约条款中或在权威性或正式程度较低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中,“应当”、“可以”仍被减缩,“应”、“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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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仍然用得最为频繁。除了“不译”之外,“须”和

“应”仍然是shall的最普通、最标准的对译。

Maynot与shallnot

在法律英语中,情态动词may和shall的否定形式比肯

定形式的翻译难度更大。问题在于,否定形式究竟和哪一个部

分相关?它不仅仅指情态动词本身,它还和主动词相关或者和

主语相关。因此在翻译情态动词的否定形式时,可能会产生歧

义,难以确定真实的法律含义。

当否定语与情态动词may和shall一起使用的时候,存在

着和否定语有关的施为性作用问题。禁止性语言maynot所指

示的是取消许可。shallnot这一形式由于shall的使用而具

备了指示性的施为性作用。然而,它同时也带有对它所针对的

人的预期行为加以禁止或防范的含义。shallnot具有防止预

期行为发生的内涵,而且这种内涵有别于maynot所具有的

含义。试比较下面的例子:

①Abusinesssecretthepartieslearnin

concludingacontractshallnotbedisclosedor

unfairlyused,nomatterthecontractisestablished

ornot.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

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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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Localauthoritiesandalldepartmentsshall

supporttheCustomsofficesinexercisingtheir

functionsandpowersaccordingtolaw;theymaynot

illegallyinterfereintheCustomsenforcementoflaw.

各地方、各部门应当支持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得非法干

预海关的执法活动(《全国人大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关法〉的决定》第7条)。

这里的两个例子都用“不得”来表示情态动词may和

shall的否定形式,但是两者的法律含义各不相同。

例句①是指“防止预期行为发生”,而例句②是指“取消

许可”的禁止性行为,其含义正好与该句中的shall形成对

照。

Maynot、shallnot在合同法律文书中的差异尤其明

显。Shallnot的特征是主要表示指示性施为性作用,具有预

防可预见行为的内涵。Maynot具有和协议条款相同的宣布性

的施为性作用,而且具有一层隐含的意思,即相关的许可在同

类文件中得到了承认。

在法律英语中shall一词具有指示性施为性作用。当表

达“义务”的含义时汉语可翻译成“应该(当)”这样具有

典型特征标记的词语。而当汉语中没有“应该(当)”这样具

有典型特征标记的词语时,则要根据法律文件所表述的法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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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及其上下文来确定是否要翻译成shall。Shallnot不仅具

有指示性施为性作用,而且具有预防可预见行为的内涵。在英

汉法律翻译中一般译成“不应该(当)”。

May多用于合同法律文件中,具有和协议条款相同的指示

性施为性作用。当may表示“许可”的含义时常常翻译成

“可”。Maynot具有和协议条款相同的宣布性的施为性作

用,汉语翻译为“不可”,而且与shallnot的内涵不一

样。

总之,正确翻译与运用情态动词shall和may对于英汉法

律翻译来说都是非常基本的要求。由于汉语法律中没有与

shall和may完全对等的法律词语与法律解释,那么对shall

和may的翻译就没有最完美的解决方案。

may

May在法律英语中主要有两种解释。

一是表示“给予许可”或者“给予某人做某事的授权”

(beallowedtoorhavepermissionto),这一含义多用

于法律法规中。

二是表示“也许”或者“可能性”(beinsomedegree

likelyto),这一含义多用于法律合同中。

第一、May在法律法规中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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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在法律法规的法律英语中表示被授权的法律含义时,

汉语中常用“可”或“可以”表示。下面的例子就是进一步说

明这一特征。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

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第142条)。

Internationalpracticemaybeappliedonmatters

ofwhichneitherthelawofthePeople’s

RepublicofChinanoranyinternationaltreaty

concludedoraccededtobythePeople’sRepublic

ofChinahasanyprovisions.

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

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6条)。

Aciviljuristicactmaybeinwritten,oralor

otherform.

③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

就该部分先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9

条)。

Ifsomeofthefactsinacasebeingtriedbythe

People’sCourtarealreadyevident,theCourt

maypassjudgmentonthatpartofthecasefir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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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4条)。

Theparties纤云弄巧飞星传恨是什么节日 concernedmayappealagainstthe

judgmentorwrittenorderrenderedinaretrialof

theircase.

第二、May在法律合同文件中的翻译

May在法律英语合同法律文件中的法律解释以“可能”、

“可以”(likely,possible)或者“(或)许”

(perhaps)的含义为主,但也更有可能在“可能性”

(possibility)与“准许”(permission)之间易产生歧

义。在汉语的法律表述中常常用词组“可以??,也可以??”来

表达may在法律英语中“可能性”的法律解释。

①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第9条)。

Thepartiesmayconcludeacontractthroughan

agentinaccordancewiththelaw.

②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8条)。

Thelesseemayrequestareductionofrentornot

topayther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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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

回租赁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48条)。

Thelessormayrequestittopayalltherent,or

rescindthecontractandtakebacktheleasedproperty.

④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

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2条)。

Thecontractlettingpartymayenterintoa

constructionprojectcontractwithageneral

contractor,orenterintoasurveycontract,design

contractorconstructioncontractwithasurveyor,

designerorconstructorrespectiv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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