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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7日发(作者:2010年考研英语真题)
ESMO免疫治疗指南全解
免疫治疗是肿瘤治疗中革命性的突破,目前已成功用于治疗多种
实体瘤(黑色素瘤、非小细胞肺癌、泌尿系统肿瘤、消化系统肿瘤及
经典霍奇金淋巴瘤等)。随着应用人群的迅速增加,越来越多的不良
反应被报道,其中一些不良反应与治疗后产生的免疫系统功能增强有
关,但是,现阶段人们对于这种不良反应的认知仍存在诸多不足。
基于现有经验,欧洲临床肿瘤协会(ESMO)发表了《免疫治疗的
毒性管理:ESMO诊断、治疗和随访临床实践指南》,中国临床肿瘤
学会(CSCO)翻译小组进行了翻译。本指南解读将以ESMO指南为基
础,结合临床实践,详细阐述各不良反应的特点、临床管理路径及未
来研究方向。
随着免疫治疗在肿瘤治疗中取得的成功,越来越多的患者已经在
使用或即将可能使用该疗法。免疫治疗因其毒性与传统化疗不同,带
来了新的临床问题,也为肿瘤科医生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了解认
识免疫治疗的毒性特点,从而更好地控制和处理免疫治疗带来的不良
反应。
近期,欧洲临床肿瘤协会(ESMO)发表了《免疫治疗的毒性管理:
ESMO诊断、治疗及随访临床实践指南》(以下简称该指南)。在沈
琳教授的指导下,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翻译小组对该指南进行
了翻译,得到了广大肿瘤科医生的大力支持。
该指南提出的免疫相关毒性主要分为免疫相关皮肤毒性、内分泌
疾病、肝脏毒性、胃肠道毒性、肺炎以及罕见的免疫相关毒性(神经
系统毒性、心脏毒性、风湿免疫毒性、肾毒性、眼毒性)等。各个章
节分为发生率、诊断、处理措施三大部分。最后总结出按照不同症状
等级进行的分级处理步骤,对临床应用有明确的指导价值。但是,目
前免疫检查点抑制剂(ICPis)的临床应用时间有限,在我国尚未得
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多为临床研究用药。
本文将重点阐述临床中处理免疫相关不良反应时需要注意的事
项,并指出该指南的不足之处。希望随着使用经验的不断积累,在广
泛交流的基础上,能够进一步深入研究毒性预测的标志物、预防方法
等热点问题。
一免疫相关皮肤毒性
皮肤不良反应多表现为早发型不良反应(发生于治疗开始后的前
几周),是免疫检查点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相关抗原4(CTLA-4)和
程序性死亡蛋白-1(PD-1)单抗抑制剂最常见的不良事件,Ipilimumab
发生率为43%~45%,Nivolumab和Pembrolizumab为34%。
但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较为罕见,且通常不需要停止治疗或药物
减量。最常见的皮肤不良反应是皮疹、瘙痒及白癜风,白癜风最常见
于黑色素瘤患者。其他更少见的皮肤不良反应包括:斑秃、口腔炎、
皮肤干燥症及光敏感。也有报道称,出现了银屑病的加重以及在既往
无皮肤病病史的患者中发生了银屑病样或苔藓样皮肤不良反应。根据
其组织病理学表现,皮肤不良反应可分为以下4大类:炎性皮肤病,
免疫性大疱性皮肤病,角质形成细胞改变,由黑素细胞改变引起的免
疫反应。
值得关注的是,在接受抗PD-1单抗治疗的黑色素瘤患者中,一
种免疫相关的皮肤不良反应——白癜风似乎与较好的临床疗效有关。
白癜风在抗PD-1单抗和联用ICPis时的发生率约为8%,在
Ipilimumab单药中极少有报道。在一项小型前瞻性研究中,
Pembrolizumab治疗后有25%的患者出现了白癜风,其发生率与药物
疗效明显相关。由于皮肤科医生很少对患者进行骆驼祥子每章概括 常规、系统的皮肤检
查,因而临床试验中白癜风的发生率可能被低估了。白癜风主要发生
于使用ICPis的黑色素瘤患者中,而其他瘤种则少见。
除白癜风外,该指南并未提及其他类型皮肤不良反应能否预测疗
效,如皮疹。在应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单抗的患者中,皮疹
的发生与疗效有关,而对于ICPis的疗效预测作用并不明确。部分原
因可能是两类药物的作用机制及引发皮疹的机制不同。事实上,应用
不良反应发生率来预测疗效本身存在争议,因为病情进展的患者往往
提前终止用药,从而低估了不良反应发生率。因此,不良反应对疗效
的预测价值有待探讨。
免疫相关皮肤不良反应的诊断主要依靠用药史及临床表现。该指
南建议,使用ICPis的患者出现皮肤不良反应时,首先需要除外皮肤
疾病的其他原因,如感染、其他药物的反应或其他皮肤疾病的表现。
对皮肤黏膜进行全面仔细的检查非常必要,包括评估有无发热及淋巴
结肿大等情况。必要时进行血细胞计数、肝肾功能检查。
这能够帮助排除皮肤急症,如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
药疹(DRESS)、急性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增多性皮肤病(Sweet综合
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
出现上述致命情况时(已有致死性报道),应永久停用ICPis,并立
即收住院,请专业皮肤科医生协助治疗。
此外,该指南对最常见的皮肤不良反应——皮疹的评价标准提出
了自己的观点。通常使用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来准确评
估皮肤不良反应。根据目前使用的CTCAE第4版内容,当皮疹累及>
30%体表面积时,将被自动划分为3级。这种分级方法是否一定合适
尚需讨论。该指南认为,尽管皮疹分布范围广,但是程度轻微且无任
何其他症状时,定义为2级皮肤不良反应较3级更为合适。我们也期
待第5版CTCAE对于皮肤不良反应会给出更加合适的分类。
免疫相关皮肤不良反应多数较轻,严重致死事件罕见。处理方法
主要包括对症治疗,以及局部或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根据病情的轻
重调整激素用法用量。
1级皮肤不良反应不影响用药,只需局部对症处理。
2级皮肤不良反应可以边用药边观察,如无缓解,需暂停用药。
3级以上皮肤不良反应需立即停药,并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直至
降至1级。
4级皮肤不良反应较为罕见,需立即停药,并尽快入院请皮肤科医
生协助治疗。治疗方法包括静脉注射(甲基)泼尼松龙1~2mg/kg,
注意逐渐减量。
该指南在处理流程规范部分明确提出,对于2级及以上的皮疹建
议进行皮肤活检。这不仅有助于明确诊断,同时也有助于研究免疫不
良反应相关机制。皮疹的病理活检显示:血管周围广泛淋巴细胞浸润,
累及表皮和真皮层,并且在凋亡的黑色素瘤细胞周围可见CD4+和黑
色素A特异性CD8+T细胞浸润。
此外,在使用抗CTLA-4抗体发生皮疹的患者中观察到血清嗜酸
性粒细胞水平明显升高,而在使用抗PD-1抗体的患者中未观察到这
一现象。同时,该指南还强调了皮肤科专业会诊在免疫相关毒性管理
方面的重要性。
由于ICPis的有效率低,不良反应谱非常广泛,对于疗效和毒性
预测标志物的研究成为未来研究热点之一。鉴于目前对于皮肤毒性预
测标志物的探索尚无明确结论,该指南对此并未提及。小样本研究发
现,应用抗CTLA-4抗体的患者发生皮疹时血清嗜酸性粒细胞水平明
显升高,而在抗PD-1抗体的患者中并未发现这一现象,可能与两种
药物的作用机制不同有关,未来需进一步探索明确的疗效及毒性预测
标志物。
二免疫相关内分泌疾病
免疫相关内分泌疾病主要包括甲状腺疾病、垂体炎、1型糖尿病、
肾上腺功能不全等,该指南对于前两者有较为详尽的阐述,并给出了
监测与处理流程图。
应用ICPis治疗的患者发生的甲状腺疾病既包括甲状腺功能亢
进也包括甲状腺功能减退,以后者更为常见。甲状腺功能亢进通常是
暂时性的,但是可能进展为甲状腺功能减退。
据报道,抗CTLA-4单抗药物治疗甲状腺功能障碍的发生率为
1%~5%,其发生率随着治疗剂量的增加而增加,抗PD-1或抗PD-L1
单抗治疗时,甲状腺功能紊乱发生率为5%~10%,而免疫联合治疗时
甲状腺疾病的发生率增加至20%。但是这些不良反应分级很少超过2
级,且缺乏特异性,因此很难仅凭临床症状发现,大多数是通过血液
学常规检查[促甲状腺激素(TSH)和游离甲状腺素(FT4)]发现的。
而且甲状腺疾病可能在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发生,因此在临床实践
中需要定期检查应用ICPis治疗的患者的甲状腺功能。
该指南建议每次用药前或至少每个月检查1次(每2周用药1次的患
者)甲状腺功能。
如果患者有疲劳或其他甲状腺功能减退相关主诉,即使是亚临床
甲状腺功能减退也需要考虑使用激素替代治疗(甲状腺素0.5~1.5
g/kg)并长期维持。
如果患者表现为甲状腺功能亢进,则需要使用受体阻滞剂,但
是需要通过检测抗TSH受体抗体、抗血小板生成素(TPO)抗体、甲
状腺核素扫描与甲状腺炎、Graves病相鉴别。
如果表现为伴有疼痛的甲状腺炎,需要考虑泼尼松龙0.5mg/kg
治疗,若症状仍然没有好转,需要中断ICPis治疗,直至症状消失再
考虑重新用药。
除了以上针对不同甲状腺疾病症状给出的监测与处理流程,该指
南还针对不同的TSH、FT4变化水平给出了处理流程,对于临床实践
工作中遇到的甲状腺功能检测结果异常而患者无不适主诉的情况具
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垂体炎多发生于接受抗CTLA-4单抗药物治疗的患者中,发生率
随着治疗剂量的增加而增加(1%~16%)。垂体炎典型表现为乏力、
厌食、头痛、视力障碍等,实验室检查提示血中TSH、促肾上腺皮质
激素和(或)卵泡刺激素/黄体生成素比值(FSH/LH)同时降低。
由于典型的临床表现与实验室检查结果在现实中少之又少,因此
需要临床医生提高警惕,并与脑转移、软脑膜疾病、脑血管病等相鉴
别,当怀疑患者发生垂体炎时需行脑部磁共振检查,通常表现为肿胀
或扩大的脑垂体。
该指耳机的拼音 南根据症状将垂体炎分为轻度(乏力、厌食)、中度(头痛、
情绪改变)、重度(视力障碍、肾上腺功能减退)3个级别。
轻度症状可继续ICPis治疗,同时给予适当的激素替代治疗(氢
化可的松、甲状腺素);
中度以上症状需立即中断ICPis治疗,中度症状需口服0.5~1
mg/kg泼尼松龙;
而重度症状需静脉给予1mg/kg(甲基)泼尼松龙治疗,根据症
状控制情况逐步减量至5mg,但不能停止激素治疗。
由于垂体炎涉及机体内多种内分泌激素之间的相互调节,因此最
好能够有内分泌专家的会诊指导。
ICPis治疗引起原发性糖尿病的概率很低(<1%),采用抗PD-1
和PD-L1治疗引起的糖尿病较抗CTLA-4治疗更多见。对于接受ICPis
治疗的患者,建议常规检测血糖水平,需要警惕可危及生命的酮症酸
中毒的出现,一旦出现酮症酸中毒,需要根据指南标准及时处理。类
固醇激素很可能对这些患者糖尿病的控制产生不良影响,在指南中未
作推荐。对于经胰岛素治疗后血糖得到控制的患者,可考虑重新开始
ICPis治疗。
三免疫相关肝脏毒性
ICPis相关的肝炎主要表现为转氨酶水平升高伴胆红素水平轻度
升高,临床上通常无明显症状。因治疗前常规进行肝功能检查,一旦
发生肝功能受损,通常能够及时发现。该指南指出,免疫相关肝炎通
常发生于治疗后8~12周,最常见于抗CTLA-4单抗(Ipilimumab),
接受常规剂量Ipilimumab、Nivolumab和Pembrolizumab单药治疗的
患者肝炎发生率为5%~10%(其中3级反应发生率为1%~2%)。
Ipilimumab3mg/kg和Nivolumab1mg/kg联合治疗的患者肝炎发
生率为25%~30%(其中3级反应发生率为15%)。
该指南推荐所有接受ICPis治疗的患者在每个治疗周期前检测
血清转氨酶和胆红素水平,以评估是否有肝功能受损。肝炎通常是无
症状的,也有部分患者表现为低热、乏力,可能与转氨酶水平相关。
虽然少见,但暴发性肝炎甚至死亡病例也有报道。一旦出现转氨酶水
平升高,除与试验药物相关外,其他肝描写长江的诗句古诗大全 毒性药物损伤、自身免疫性肝
炎、病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病等都应列入临床医生考虑的范围。
详细的病史采集(嗜酒、药物服用史、自身免疫病病史等)、临
床表现(黄疸、腹水)、血清学检测(自身抗体、胆红素水平、AST/ALT
比例等)、影像学检查(肝脏大、肝硬化表现、肝脏新发占位等)都
可以作为鉴别诊断的依据。然而,如果没有明显的致病因素,该指南
推荐必须的保肝治疗,无需等到血清学结果即可开始。
该指南还指出,为了与严重的肝炎反应相鉴别,可考虑行肝组织活检。
多项研究表明,多数病例是全小叶型肝炎,而炎症可能局限于3段。
此外,肝窦组织细胞增生好听的儿歌大全100首 症和中央静脉炎有助于诊断Ipilimumab相
关炎症。而小叶性肝炎和自身免疫性肝炎很难区分;极少数病例可表
现为汇管区感染、胆管炎,则很难与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相鉴别。这
时,临床信息采集及与病理科、肝脏科医生的多学科讨论至关重要。
关于免疫相关肝脏毒性,该指南根据CTCAE分级进行了治疗和随访的
指导。
对于转氨酶或总胆红素水平轻度(1级)升高的患者,如果没有
相关的临床症状,可继续免疫治疗,但需定期监测肝功能直至恢复正
常。一旦恶化或出现发热、乏力等表现,应重新进行分级和治疗。
对于转氨酶或总胆红素水平中度(2级)升高的患者,需停止使
用ICPis,并每周检测2次血清转氨酶和总胆红素水平;转氨酶或总
胆红素水平2级升高持续超过1~2周,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需
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剂量为1mg/(kg•d)(甲基)泼尼松龙
或其他等效药物。一旦改善,皮质类固醇激素逐渐减量后可继续使用
ICPis。如果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后情况恶化或未见改善,增加皮质
类固醇激素剂量,2mg/(kg•d)(甲基)泼尼松龙或其他等效药物,
并且永久停用ICPis(Ⅳ~Ⅴ,B)。
对于转氨酶或总胆红素水平3/4级升高的患者,永久停用ICPis,
并且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初始剂量为1~2mg/(kg•d)(甲
基)泼尼松龙或其他等效药物。如果2~3天内患者对皮质类固醇激
素无反应,应加用吗替麦考酚酯(mycophenolatemofetil,MMF)1000
mg,每天2次(Ⅳ~Ⅴ,B)。
对于皮质类固醇激素和吗替麦考酚酯难治病例,可以请肝脏科医生会
诊并考虑肝组织活检(Ⅳ~Ⅴ,B)。
该指南未对三线免疫抑制治疗进行明确定义,但提出1例
Ipilimumab引起的对激素及吗替麦考酚酯抵抗的肝炎患者应用抗胸
腺细胞免疫球蛋白(ATG)治疗成功的病例。另一种三线免疫抑制剂
——他克莫司因起效缓慢,并未用于暴发性肝炎患者。同时也有研究
指出,激素治疗失败、疾病快速进展、器官功能衰竭是考虑ATG治疗
的主要原因。不同于其他消化道免疫相关不良反应,英夫利西单抗因
其本身的肝脏毒性不推荐用于免疫性肝炎的治疗。
在接受适当治疗后,肝炎通常会在4~6周内痊愈,而对于未治
愈的病例,需要重新考虑其他病因,必要时重复初始诊断流程。该指
南特别提出,要考虑同时服用其他肝毒性药物(包括草药和非处方药)
和巨细胞病毒再激活的可能。同时需要警惕的是,即使转氨酶水平一
度降至正常,临床上仍观察到转氨酶水平反弹甚至发生暴发性肝炎的
病例。所以肝功能恢复后仍需要关注患者的临床表现和血清学检测结
果。
四免疫相关胃肠道毒性
免疫相关胃肠道毒性是ICPis治疗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之一,主
要表现为:腹泻、结肠/小肠炎,发生率高达30%~50%,尤其是3~4
级免疫相关胃肠道不良反应是导致ICPis治疗中断的最常见原因。由
于对治疗和患者体力状态影响较大,临床医生需时刻警惕胃肠道不良
反应的发生,掌握其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原则。
该指南指出:现有数据主要集中于抗CTLA-4单抗(Ipilimumab),
抗PD-1/PD-L1单抗的胃肠道不良反应相关数据较少。根据现有研究,
抗CTLA-4单抗七律长征诗词背景 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发生风险远高于抗PD-1/PD-L1单
抗,并且可发生于治疗过程中的任意时间,甚至治疗结束后数月。而
抗PD-1、PD-L1单抗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发生的中位时间为用药后3个
月。以上两类药物的联合使用会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并
导致发生时间提前。
临床中为了降低治疗风险,保证治钱塘湖春行白居易古诗 疗顺利进行,筛选出发生严重
免疫相关胃肠道不良反应的高危人群,有效预防胃肠道不良反应是临
床医生首要关注的问题。但遗憾的是,该指南中并未明确指出免疫相
关胃肠道不良反应发生风险的预测因子及有效预防手段。仅少部分研
究表明:非甾体抗炎药(nonsteroidalantiinflammatorydrugs,
NSAIDs)可能会提高抗CTLA-4单抗发生治疗相关肠炎的风险。因此,
对于使用抗CTLA-4单抗治疗的患者,若合并轻中度疼痛或发热等症
状时,可以考虑减少或避免使用NSAIDs,以尽量降低胃肠道不良反
应的发生风险,但尚无临床试验支持。
虽然腹泻、结肠/小肠炎、腹痛、呕吐是免疫相关胃肠道不良反
应的常见临床表现,但部分患者还可表现为口腔溃疡、肛门病变(肛
瘘、脓肿、肛裂)、关节疼痛、内分泌紊乱以及皮肤病变等肠外表现,
需要临床医生警惕。
大多数患者病变累及乙状结肠和直肠,上消化道改变罕见,内镜
下多表现为黏膜红斑、糜烂、溃疡形成。与抗PD-1/PD-L1单抗相比,
抗CTLA-4单抗治疗者显微镜下可见结肠黏膜中性粒细胞、嗜酸性粒
细胞浸润,弥漫性/局灶性片状隐窝脓肿;而抗剃组词 PD-1/PD-L1单抗治疗
者除了可见固有层扩张、绒毛缩短、中性粒细胞性隐窝脓肿外,还伴
有大量淋巴细胞浸润。
该指南还指出,少数抗CTLA-4单抗引起的小肠结肠炎患者的血
清中发现对抗肠道菌群的抗体和抗中性粒细胞胞质抗体,以及粪便中
钙卫蛋白水平升高;但抗肠道菌群的抗体和抗中性粒细胞胞质抗体,
以及粪便中钙卫蛋白水平与胃肠道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不相关。因
此,针对免疫相关胃肠道不良反应发生风险的预测因子的研究仍旧任
重道远。
确诊免疫相关胃肠道不良反应后,临床根据腹泻的严重程度
(CTCAEv4.0)和持续时间选择治疗方案。除了停用ICPis外,该指
南推荐:
在积极补液、纠正水电解质失衡的基础上,1级腹泻患者可单纯
使用止泻药物(洛哌丁醇等)。
2级及以上腹泻患者,糖皮质激素是首选推荐的治疗药物,具体:
糖皮质激素静脉治疗3~5天内有效的患者,可以转为口服激素治疗,
并在8~12周内逐步减量。
3~4级腹泻或糖皮质激素治疗无效者,免疫抑制剂(如英夫利
西单抗、维多珠单抗、MMF等)也是可以选择的方案,并且上述免疫
抑制剂的使用不影响ICPis的疗效。
但是,该指南对上述治疗方案的推荐李沁个人资料家世 级别仅为Ⅳ~Ⅴ,B。因此,
胃肠道不良反应的治疗原则尚需在临床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ICPis相关的胃肠道不良反应主要以腹泻、小肠结肠炎为主要表
现,上消化道反应罕见,目前尚缺乏有效的预测因子和预防手段。随
着用药剂量的累积、多种ICPis的联合使用会提高胃肠道不良反应的
发生风险,糖皮质激素是治疗2级及以上免疫相关胃肠道不良反应的
重要有效药物,对于糖皮质激素治疗无效或3~4级胃肠道不良反应,
免疫抑制剂也是可选的治疗方法。
五免疫相关性肺炎
免疫相关性肺炎的发生率较低,仅为2%~5%。但是其管理较为
复杂,因此临床医生需要充分了解其特点。发生率方面,该指南中所
引用的文献收集了两家中心的数据,结果显示黑色素瘤和非小细胞肺
癌患者的肺炎发生率相似,但也有汇总数据显示,黑色素瘤患者中肺
炎的发生率低于非小细胞肺癌和肾细胞癌。
不同用药方案的发生率也不尽相同:抗PD-1单抗或抗PD-L1单
抗高于抗CTLA-4单抗,联合治疗高于单药治疗。随着ICPis、化疗
及靶向治疗的联用,这一不良反应谱也会出现较大变化,如经
Osimertinib联合Durvalumab(抗PD-L1单抗)治疗的非小细胞肺癌
患者间质性肺病的发生率高达38%。因此,临床医生更加需要提高对
免疫相关性肺炎的警惕性,并及时更新最新进展。
高危因素的识别能够帮助我们筛选高危患者并进行密切随访,从
而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肺炎,避免严重后果。但遗憾的是,除了瘤种
和治疗药物,该指南中并未涉及肺炎发生的其他危险因素。
KEYNOTE-001研究发现,曾有胸部放疗史的患者使用Pembrolizumab
后,较无胸部放疗史者更易出现治疗相关的肺损伤(13%︰1%)。其
他潜在的危险因素可能有基础肺部疾病、吸烟等,但现阶段尚无数据
支持这些假设。
尽管咳嗽、呼吸困难等呼吸系统不良事件的发生率高达20%~
40%,但免疫相关性肺炎的发生率仅为2%~5%。该指南指出:
对于所有新发的呼吸系统症状(上呼吸道感染、咳嗽、喘息、呼
吸困难等)均应完善胸部CT检查;
理想情况下,所有≥2级的肺炎均应在使用免疫抑制药物前行气
管镜检查来完全排除感染。但临床实践中,大多数肺炎并不需要行有
创的气管镜检查和活检;
但由于治疗相关性肺炎的临床表现(主要为呼吸困难、咳嗽、胸
痛等)和影像学特点(主要包括磨玻璃样变、原发性机化性肺炎样表
现、间质性肺炎、过敏性肺炎等)缺乏特异性,难以同感染或肿瘤进
展相鉴别,所以有时肺组织活检是必须的。活检方式可以选择支气管
镜下活检(可同时行支气管肺泡灌洗)、CT引导下肺穿刺活检或胸
腔镜下/开胸肺活检;
而究竟选择何种活检方式取决于病灶的位置和分布、胸外科医生
的技术水平以及患者个体的危险因素。一旦进行了肺组织活检,则需
要向病理科医生充分说明疾病的背景、活检的原因及诊疗经过。
笔者认为,鉴于ICPis潜在的致命性心脏毒性,对于呼吸困难和
存在肺部磨玻璃影的患者也应高度警惕治疗相关心功能不全的可能。
确诊免疫相关性肺炎后,需要进一步评估疾病的严重程度。该指
南推荐除血常规、肝肾功、电解质、红细胞沉降率及C反应蛋白这些
基础检查外,还推荐对于≥2级的肺炎患者进行肺功能检查(需要包
括肺泡弥散功能检查,如一氧化碳弥散量)。
笔者建议常规进行血气分析(或指尖氧饱和度监测)。理想情况
下,应综合上述检验和检查结果来判断疾病的严重程度,从而制订合
理的治疗方案,但遗憾的是,该指南所推荐的治疗主要依据单一的临
床症状:
对于仅有影像学改变而缺乏临床症状者(1级),推荐随访和监
测;
轻中度症状(2级)和重度症状/有生命危险者(3~4级)分别推荐
1mg/(kg•d)和2~4mg/(kg•d)泼尼松龙治疗(Ⅳ~Ⅴ,B)。在
治疗开始后应密切评估病情:对于2级肺炎,每2~3天评估1次临
床症状,最好能同时进行影像学评估;
对于3~4级肺炎,治疗2天后就应进行临床症状和影像学的评
估,若无好转征象,则应尽早加用英夫利西单抗、MMF或环磷酰胺等
免疫抑制剂。
在临床实践水性杨花 中,肿瘤科医生可能会遇到临床症状和影像学表现不
相符的情况(如症状轻微但肺间质改变显著,或激素治疗后症状好转
但影像学无变化甚至恶化),此类患者激素和其他免疫抑制剂的使用
以及剂量均需在多学科诊疗模式下决定,因为目前该指南中推荐意见
的级别仅为Ⅳ~Ⅴ级。
在治疗过程中需要特殊强调的是感染和抗生素问题。
一方面,对于无法完全排除感染病因的3~4级肺炎,指南推荐在
使用激素的同时进行经验性广谱抗感染治疗;
另一方面,对于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也应该根据我国现
有指南进行卡式肺包虫病的预防。
此外,长期使用激素者,应注意补充维生素D和钙剂;
对食管癌和胃癌等上消化道肿瘤患者,还应警惕激素诱导的上消
化道出血可能。
这些注意事项在免疫相关性肺炎的处理中可能更为重要,因为治
疗肺炎的激素使用量[2~4mg/(kg•d)]大于治疗其他不良反应的激
素使用量[2mg/(kg•d)]。
六罕见的免疫相关毒性
罕见的免疫相关毒性包括神经系统毒性、心脏毒性、风湿免疫毒
性、肾毒性等方面。称其为罕见,却仍有1%~12%的报道率,且更倾
向发生于采取联合治疗的患者。罕见并不等同于不重要,其发生后对
患者的损害程度可导致短时间的死亡,对其更应加强重视。
该指南所涉及的罕见免疫相关毒性,如肾毒性、神经系统毒性、心脏
毒性对患者的威胁尤为明显,本文将结合指南及既往文献对其进一步
阐述。
肾毒性
指南指出,肾功能不全较少见于单一免疫治疗患者,但在联合治
疗或序贯治疗时其发生率却大大提高。肾炎的发生与目前的免疫疗法
有关,且需要免疫抑制治疗。该指南指出,发生严重肾功能不全时应
咨询肾内科医生,至于肾活检在辅助诊断中的作用仍需进一步探讨。
在使用ICPis期间发生急性肾损伤并行肾活检的患者,最常见的
病理特征是伴随淋巴细胞浸润的急性肾小管间质性肾炎。另外,皮疹
的伴随出现也较为常见。
该指南指出,在每次使用ICPis前,都应检测血清钠、钾、肌酐
及尿素氮水平,如果肌酐水平升高超过1.5倍(与治疗前基线值相比)
或出现蛋白尿等肾损害,则需要立即咨询肾内科医生,以尽早开始大
剂量皮质激素治疗,防止对肾脏的进一步损害。总体来说,在尽早干
预肾毒性的情况下,恢复肾脏功能的预后是良好的。一般解决3~4
级肾脏不良反应的时间窗为4.7周(3~6周)。
神经系统毒性
该指南指出,免疫治疗对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发生率目前报道尚不
完全一致,但因其具有危及生命的风险,注意潜在的症状至关重要。
除了头痛、头晕、共济失调、震颤、冷漠、麻痹、肌阵挛、认知障碍、
言语障碍,甚至癫痫都有可能发生,其包括了一系列的神经系统事件,
如多神经病、面神经麻痹、脱髓鞘、重症肌无力、格林-巴利综合征、
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横贯性脊髓炎、肠神经病、脑炎、无菌性脑膜
炎。
该指南指出除了轻度(1级)神经系统症状,均应首先停止ICPis
治疗,然后根据症状考虑使用泼尼松龙或大剂量甾体类药物治疗。此
外,血浆置换或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可用于肌无力和格林-巴利综合
征。另外,该指南要求排除由祭母文经典范文 于潜在肿瘤进展、癫痫发作、感染及代
谢紊乱导致的神经系统损害,但如何准确并及时地排除,指南并未详
细描述。
目前来说,所有的参与治疗医生、患者及其家属都应意识到潜在的神
经系统不良反应可能发生于治疗时或治疗结束后的任何时期,从而尽
量避免神经系统毒性导致的死亡。
心脏毒性
该指南指出,心脏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低,但表现形式多样,包括
心肌炎、心包炎、心律失常、心肌病及心室功能损害,常见的临床表
现为呼吸困难、疲劳、外周水肿、双侧啰音、胸痛、心律失常、晕厥
等。然而,目前还没有建立与免疫抑制剂相关的心血管评估、诊断或
监测标准来指导临床实践。若患者出现血流动力学不稳定,需要强调
对症状的早期识别,以确保患者转移至重症监护室进行血流动力学监
测和支持,但该指南并未描述如何进行早期识别。
早期诊断包括冠状动脉造影、心功能显像及包括心肌肌钙蛋白和
N端B型利钠肽原(NT-proBNP)在内的生物标志物。
超声心动图通常作为确定左室功能不全程度的首选方法,心脏磁共振
与组织特征对怀疑为心肌炎的患者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对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应早期进行右心导管法心内膜心肌
活检,其为自身免疫性心肌炎诊断的金标准。
活检可显示心肌内有明显的片状淋巴细胞浸润,常累及房室结和
心脏窦,伴或不伴纤维化。
免疫组化染色可通过CD3+、CD4+、CD8+T细胞的存在进行诊断,
另外可以考虑如CD68巨噬细胞标记和Foxp3调节性T细胞凋亡标记。
活检标本的PCR分析有助于排除病毒性心肌炎。
如患者高度怀疑为药物引起的心脏不良反应,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患者的初始治疗包括呼吸和血流动力学支持;在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患
者中,应考虑治疗心力衰竭。对于出现心律失常和传导延迟的患者,
应采用低阈值插入静脉起搏器,因其进展至完全性心脏传导阻滞的风
险似乎很高。
该指南指出,大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可以有效治疗心脏不良反
应,当怀疑为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诱发的心脏不良反应时,应尽快使用。
如使用甾体类药物后症状未能迅速缓解,必要时可加用其他免疫抑制
药物,如英夫利西单抗、MMF及ATG。因心脏不良反应发生的数量逐
渐增加,且对患者的风险较高,目前亟需建立相关的心血管评估、诊
断及有效治疗体系。
免疫治疗是肿瘤治疗的里程碑,ICPis是目前免疫治疗的主要方
式。随着临床经验的不断积累,肿瘤科医生对于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已
有一定的认识。2017年,ESMO终于以指南的形式对这些不良反应进
行了详细的梳理和具体的管理流程推荐,这对于临床实践的规范化和
系统化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然而,这些推荐意见的证据级别较低,
仍需更多前瞻性的临床数据来优化治疗流程。此外,也应关注不良反
应的预测以及不同危险分层患者的随访和预防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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