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1日发(作者:)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办/4)571-2018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
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确保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
准确、系统、规范、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档案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2018)、《重
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建设项
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16〕11
号)和《国家电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国网(办/2)417-2014),
结合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网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
案)是指电网建设项目在立项、招标、勘测、设计、设备材料
采购、施工、监理、调试、竣工验收及试运行全过程中形成的
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文字、图表、音像、实物等形式的项
目文件。
第三条 公司项目档案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档案行
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将项目档案工作融入项目建设管理,纳
入项目建设计划、项目管理程序、合同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加
强项目文件过程管理,通过节点控制强化项目文件管理,实现
从项目文件形成、流转到归档管理的全过程控制。
第四条 签订项目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监造
等合同、协议时,应明确规定项目档案管理责任,包括项目文
件(含项目电子文件,以下同)形成的质量要求、归档范围、
整理标准、归档时间、归档套数、介质、格式、合同解除后项
目文件的处置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五条 项目档案工作经费纳入项目预算管理,为项目档
案工作的开展提供满足需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应明确必要的
档案整理经费和设施、设备购置费、数字化费及专项验收费等。
第六条 项目档案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和国家
电网公司保密工作相关规定。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分)部、各
单位(含全资、控股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电网建设项目的
档案管理工作,电网大修、技改项目及抽水蓄能、新能源等其
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八条 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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