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发(作者:)
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实
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
,
净
化教育环境
,
根据
《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
课的规定
》
、
《
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
课的通知
》
及关于印发
《
全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
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
的通知精神
,
经研究
,
决定在全市范围
内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
,
制定实施方
案如下
:
一
、
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
,
以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
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
,
坚持标本兼治
、
综合治理
、
惩防
并举
、
注重实效的原则
,
以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在职教师乱
办班
、
乱补课
、
乱收费问题为重点
,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
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
度
,
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
二
、
治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职中小学教师
(
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
、
特殊教育机构
、
普通中小学
、
中等职业学校
、青少年活动中
心以及教研室、
电化教育
、
民办学校教师等机构的教师
)
。
三
、
治理内容
-
1
-
(
一
)
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
、
家长
、
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
(
二
)
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
、
提供相关信息
;
(
三
)
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
、
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
有偿补课
;
(
四
)
在职教师以家属
、
亲友等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有
偿补课
;
(
五
)
学校教研组长
、
年级主任
、
中层及校级等管理人员
,
教育行政部门的教研人员参与有偿补课
;
(
六
)
在职教师以其他形式举办有偿补课班
、
辅导班
。
四
、
工作步骤
(
一
)
动员部署阶段
(
2022
年
5
月
4
日
一
2022
年
5
月
11
日
)
各乡镇中心校
、
市直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
,
制订本单位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分解工作任务
、
落实工作责任
,
召开领
导班子专项会议和全体教职工会议
,
迅速动员部署
(
工作方
案于
5
月
8
日报市教体局师训股
)
。
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
习相关文件
,
了解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
要求
,
提高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
同时
,设立
举报热线
、
邮箱
,
并向社会公布
。
(
二
)
组织实施阶段
(
2022
年
5
月
12
日
一
2022
年
12
-
2
-
月
31
日
)
1.
自查自纠
(
2022
年
5
月
12
日
一
2022
年
5
月
31
日
)
各乡镇中心校
、
市直各中小学校要结合
《
关于切实减轻
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
精神
,
按照
“
自查从宽
,
被查从严
”
的原则开展自查自纠工
作
,
每一位教职工都要写出自查报告
,
学校要通过
“
听
、
查
、
访
、
谈
”
等多种形式
,
找准线索
、
摸清事实
、
边查边改
。
对
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
要建立台账
,
责任
到人
,
调查到位
,
整改到位
,
处理到位
。
教职工的自查报告
由学校归档管理,各单位的自查报告于
6
月
1
日前报师训科
。
2.
全面检查
(
2022
年
6
月
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
各乡镇中心校和市直各学校要成立检查组
,
由主要领导
带队
,
督促指导有偿补课整治工作
。
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
教育教学任务
、
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
,
以及打击
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
、
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
点查办
,
实行
“
零容忍
”
O
3.
重点巡查
(
2022
年
7
月
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市教体局组成整治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巡查小组
,
通过明
察暗访
、
群众举报
、
媒体曝光等方式了解乡镇中心校
、
市直
各学校的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
(
三
)
建立长效机制
各乡镇中心校
、
市直各学校要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
-
3
-
认真总结
,
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
,
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
机制
,
坚持开展下去
,
可通过组织相关人员跟踪督查
,
不定
期进行明查暗访等形式
,
加大监管力度
,
坚决杜绝抬头反弹
现象发生
,
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
五
、
处理办法
对违纪教师的处理
(一)
1.
在职教师参加社会各类有偿培训班或为培训机构提
供生源的
,
清退或上缴违法所得
,
并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
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
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和个
人文明奖(从查实违规当月算起)
;
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组
织有偿补课
,
清退或上缴违法所得
,
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
等级
、
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
,
两年内不得申
报评审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
评优评先
,
停发一年的奖
励性绩效工资和个人文明奖(从查实违规当月算起)
;
情节
严重
、
造成恶劣影响
,
或再次出现有偿补课行为的
,
给予开
除处分
。
2.
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
(1)
警告
、
记过
,
由教师所在单位决定
,
报主管门备案
。
(2)
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
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
政职务处分
,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
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门决定,
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
(3)
开除处分
,
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
,
学
-
4
-
校主管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
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
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
,
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
同
,
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
3
.
学校教研组长
、
年级主任
、
中层及校级等管理人员
,
教育行政部门的教研人员参与有偿补课的
,
依据有关规定严
肃处理
。
4
.
名师
、
名班主任
、
骨干教师
、
特级教师
、
拔尖人才
、
专业技术人员等参与有偿补课的
,
一经发现
,
除清退或上缴
违法所得外
,
撤销相应称号并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
分
。
级的
,
由教体局按规定予以撤销相应称号
;
市级以上荣
誉建议由表彰单位撤销相应称号
;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按照
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
(
二
)
对所在单位负责人的处理
:
学校对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管理不力
、
造
成事件多发的
,
或对有偿补课行为拒不处理
、
拖延处理或推
诿隐瞒
、
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
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
校
长当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
“
优秀
”
等次
。
对学校校长及领导
班子实行诫勉谈话
,
并将该校列为重点督查对象
,
跟踪督促
整改
,
逾期整改不到位的
,
按有关规定给予校长相应的组织
处理或纪律处分
。
(
三
)
对所在单位的处理
:
实行专项整治工作
“
一票否决
”
制度
,
对查实有在职教
-
5
-
师参与有偿办班补课行为问题突出
、
影响恶劣
、
社会反映强
烈的单位
,
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
进行通报批评
,
是文明
单位的
,
建议撤销文明单位称号
。
六
、
工作要求
(
一
)
提高认识
,
强化领导
。
教体局成立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领
导小组
(
见附件
1
)
o
各乡镇中心校是本区域专项治理行动
的责任主体
,
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
要加强领导
、
统筹
部署
。
市直各中小学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
,
要带头执行规定,
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
。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
和工作机制
,
做到层层签订
《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
(
见附
件
2
)
,
发放
《
关于
“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
专项治理工
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
(
见附件
3
)
,
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行为
。
(
二
)
营造氛围
,
强化宣传
。
各乡镇中心校
、
市直各中
小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
《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
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
《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
理办法
》
和
《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规
,
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核
心价值观
,
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和人格底线
,
自觉维护人民教
师无私奉献
、
师德高尚的精神风貌
,
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校和
在职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
(
三
)
建立机制
,
强化监管
。
各乡镇中心校
、
市直各学
-
6
-
校要将专项治理行动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紧密结合
起来
,
制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
法或细则
,
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补课的教育
、
宣传
、
考核
、
监
督
、
惩处
、
检查等制度
,
并落实到教育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
全过程
。
积极构建教育行政部门
、
学校
、
教师
、
学生
、
家长
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
,
畅通和公开治理有偿补课监督
举报电话
、
邮箱等渠道
,
主动接受监督
。
每周五下午
16
点
前
,
各单位要将当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教体局师训股
。
七
、
结合全市干部作风大整顿
,
扎实推进专项治理
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要和全市干部
作风大整顿工作相结合
,
坚持问题导向
,
坚持边查边改
,
坚
持建章立制
,
聚焦不落实的事
,
问责不落实的人
,定期组织
召开会议
,
对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管理不力的单位主要负
责人在会上作检讨发言
,
追究处理相关责任人
,
并通报曝光,
切实将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
监督举报电话
:
XX
邮箱
:
XX
(
师训科
)
XX
邮箱
:
XX
(
纪检监察室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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